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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一号)——嘉兴市顺利完成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

发布时间: 2025-05-22 信息来源: 服务业统计处 浏览次数:


嘉兴市统计局

嘉兴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522日)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号)和《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五次经济普查的通知》(嘉政发〔20236号)要求,嘉兴市开展了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231231日,普查的时期资料为2023年度,普查对象是全市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嘉兴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全面完成各项任务,取得重要成果和显著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

嘉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2023315日,成立嘉兴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统筹部署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共同参与的组织实施原则和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模式,全市9个县(市、区)均设立普查机构,全面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人员到位、经费到位、措施到位,参与普查工作的相关部门积极主动履职,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强化信息共享,提供多方保障,共同推动普查工作顺利实施。

二、全面摸清家底

202411日至430日,全市7000余名基层普查人员齐心协力、攻坚克难,对我市辖区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抽取的个体经营户,以及选中的投入产出调查单位逐一入户完成普查登记。通过这次普查,全面摸清全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基本情况,准确掌握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的布局、规模及效益,为我市加快打造长三角城市群重要中心城市,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嘉兴新篇章提供真实可靠的统计信息支撑。

三、科学规范实施

嘉兴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紧紧围绕查全单位、查准结构、查实总量工作目标,在深入总结以往普查经验基础上,科学组织开展桐乡市省级服务业专项试点、嘉善县市级普查综合试点,结合嘉兴市实际,制定普查实施方案,着力提高普查的科学性、规范性。普查采用先单位清查后普查登记方式,先对全市境内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从事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个体经营户进行全面清查,确保普查对象类型界定准确、普查单位不重不漏;再对从事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进行全面普查登记,对个体经营户进行抽样调查,对选中的投入产出调查单位同步开展投入产出调查。有关部门对本行业领域的普查对象进行调查。在技术手段上,依托全国统一、集成高效、安全可靠的普查数据采集处理平台,使用手持移动终端小程序采集基层普查数据,支持普查对象网络自主填报,推进投入产出调查电子统计台账应用,进一步优化数据采集与审核流程,强化数据质量管控,为普查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有力保障。

四、确保数据质量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实行全过程数据质量控制,动态监测采集进度和数据质量,加强入户数据核实与业务指导,综合运用多种分析方法评估数据。全市各级普查机构和广大普查人员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严格履行独立普查、独立报告职责,依法保护普查对象资料。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严格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开展源头数据自查与抽查,及时消除差错,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可信。国家、省级事后质量抽查结果表明,我市普查数据质量符合控制标准。

总体来看,嘉兴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组织实施科学规范有序,普查全过程公开透明,全面摸清全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家底,客观真实反映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达到预期目标。普查结果显示,2023年末,全市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165945,从业人员273.33万人;个体经营户449457,从业人员126.6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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