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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统计局党支部关于开展“堡垒指数”“党员先锋指数”和“基层党组织及党组织书记民主评议”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01-27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局各处室、中心,局党支部:

为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及省委《实施意见》、市委《若干意见》,持续压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推动工作落实落地,根据省、市关于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2024年度评议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议范围

全体党员和嘉兴市统计局党支部;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但不定等次,评议期间对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不作组织讨论。

二、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局党支部根据党员队伍建设的现状,认真制定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计划,明确任务要求。各党小组也要做好思想发动,向党员讲清评议的目的、意义、内容、方法和要求,切实增强广大党员参加评议的自觉性。

(二)评议测评。

1.堡垒指数考评。支部星级评定以堡垒指数为主要依据,结合本单位实际,分类科学设置堡垒指数评定指标。星级评定按照堡垒指数进行评星定级,60分以下或出现“一票否决”情况的为无星;60一69分为一星级;70-79分为二星级;80一89分为三星级;90分-95分为四星级,95分以上为五星级。根据年度星级评定情况及时增星摘星,实行动态管理,发挥星级评定的激励和导向作用。

2.先锋指数考评。将《党性体检·先锋指数评议表》《基层党组织及党组织书记民主评议表》发给每位党员,安排专人进行统计。自评采取实名方式,互评采取不记名方式。

(三)综合平时掌握的情况、专题组织生活会批评和自我批评以及民主评议党员等情况,党支部按照党员先锋指数考评管理要求,给予组织赋分。

(四)按照15%的比例进行投票,根据先锋指数评议,统计优秀共产党员候选名单,2025年1月24日前,完成机关各级基层党组织和堡垒指数、党员先锋指数评价考核工作,相关资料做好存档。

三、有关要求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民主评议党员是从严治党的一项重要任务,列入党建目标管理。

2.各党小组长要切实履行好职责,按照支部的统一部署,协调组织好本小组内的各项活动和议程,按时上报有关活动组织情况。

3.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带头参加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4.全体党员要提高对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认识,积极参加评议工作的各项活动,正确处理好业务工作、总结工作、考核工作与民主评议工作的关系,确保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取得实效。

5.严格把握政策界限。对各评定档次的数量和界限要严格执行上级党组织的规定,做到公平、合理,定性准确,坚决杜绝以民主评议党员之名,做违反党的政治行为规范的行为。

中共嘉兴市统计局机关支部委员会

2025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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