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一季度贸易数据质量核查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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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善县统计局、有关统计单位: 为进一步夯实贸易统计工作基础,提高贸易统计数据质量,根据《2024年嘉兴市贸易统计数据质量核查方案》,经研究决定,对嘉善县贸易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核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对象 10家限上单位和5家限下样本单位。 二、核查内容 (一)基本情况。单位是否真实存在,单位类型界定是否正确,经营规模是否符合限额标准要求,主要业务活动和所属行业是否准确,是否存在打捆上报等情况。 (二)经营和财务指标:限上单位的销售额(营业额)、零售额(餐费收入和商品销售额)、营业收入;限下样本单位的商品销售额(营业额)、零售额(餐费收入和商品销售额)。 三、核查期别 2024年一季度累计数据及上年同期数。 四、核查时间 2024年4月28日-29日。 五、核查要求 请嘉善县统计局通知被检查单位相关负责人、财会人员在场配合检查,并如实提供以下材料:1.单位营业执照、单位公章;2.有关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账、统计调查表及其他相关资料;3.财务报表及相关账册。 嘉兴市统计局办公室 2024年4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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