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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建立嘉兴市第五次经济普查问题解答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8-10 信息来源: 办公室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嘉兴港区经普办:

为确保全市第五次经济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加强对基层普查业务工作指导,切实解答基层提出的各类业务问题,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确保普查数据质量。经研究,决定建立嘉兴市第五次经济普查问题解答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市办问题解答小组

市办问题解答小组在主任领导下开展工作,市办常务副主任兼任小组组长,市办各工作组全体人员为小组成员。各成员分工分片收集和解答各县(市、区)在经普工作中遇到的难题。小组全体成员要加强沟通,密切合作,及时反映问题,共同研究解决办法。

二、小组成员的工作职责

小组成员代表市办负责对口县(市、区)经普工作的问题解答和业务指导,主要职责如下:

1.及时收集对口联系县(市、区)在经普工作各阶段、各环节存在的困难和难题,总结和推广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经验。

2.及时向市经普办问题解答组反映收集到的困难和问题,经组内讨论达成一致意见后,以书面形式统一反馈;如遇尚无明文解释的问题,须请示省经普办,再以书面形式统一解答。

3.实行业务问题解答首问责任制,基层同志来访或来电询问普查业务,要及时登记,做到谁接待谁负责联系和落实。

三、其他有关要求

问题解答小组要定期召集组内人员进行业务研讨,学习国家和省办下发的相关文件精神,及时协调、解决基层提出的各种疑难问题,切实加强对基层业务指导。小组各成员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创新意识、合作意识,转变工作作风,积极主动地承担问题解答任务,不得各自为政,不得推诿、延误工作。


嘉兴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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