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统计局关于印发《2020年全市统计工作要点》的通知 |
|||
|
|||
嘉兴市统计局关于印发《2020年全市统计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区)统计局、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统计局、嘉兴港区统计局,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局各处室、中心: 现将《2020年全市统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嘉兴市统计局 2020年2月21日
2020年全市统计工作要点 2020年全市统计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勇猛精进的奋斗姿态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统计局的工作部署,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和效率导向,树牢“用真实数据说话,为科学发展服务”统计工作理念,聚焦嘉兴高质量发展、现代化治理和“四大会战”,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持续提高数据质量,加强统计监督,深化统计改革,为我市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提供优质统计服务。 一、开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攻坚行动 (一)切实将各级党委政府关于统计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省、市领导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央《意见》《办法》《规定》和省市《实施意见》,结合工作实际把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加强统计监督,切实担负起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主体责任。 (二)实施好《嘉兴市统计数据质量大监管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严格执行统计数据质量责任制,把责任落实到每个部门、每个岗位、每个人员。加大统计数据审核、查询和核实力度,各地各专业都要组织数据质量核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关于加强统计领域数字造假问题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通知》精神,加强与纪检监察部门的协作配合,推动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责任追究到位。认真执行《嘉兴市统计局统计数据质量督查制度(试行)》和《统计数据质量责任追究制度》。贯彻执行国家和省《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实施办法》,做好全国统计督察准备,确保不发生影响嘉兴红船起航地形象的事件。 (三)突出“关键少数”加强统计普法。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统计法律法规列入各级普法教育的重要内容,并纳入党校、行政学院等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课。举办镇(街道)分管领导统计法治培训班,开展对每个县(市、区)重点企业的“统计普法面对面”教育,努力营造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良好氛围。 (四)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做到市对县执法检查全覆盖。实现统计权利义务、统计责任告知全覆盖。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面应用掌上执法,加大直查力度。加强统计宣传,强化舆论引导,邀请市人大、市政协对统计工作进行法律监督和民主监督。加强统计信用建设,对严重统计违纪违法行为予以公开曝光,发挥警示震慑作用。 二、开展统计治理能力提升攻坚行动 (五)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提高政治理论能力。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十四届六次全会、市委八届八次全会、全国全省统计工作会议精神,巩固和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加强党对统计工作的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建立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长效机制,强化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用好“三会一课”制度,深化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加强老干部工作,在统计改革发展和急难险重任务中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做好数据解读、统计宣传和舆情监测,唱响主旋律,弘扬正能量。 (六)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提高制度执行能力。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机制,认真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坚持民主集中制。着力完善统计数据评估机制和内部管理制度,严格制度执行。抓好巡察整改工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巩固巡察成果。加强廉政教育和廉政风险防控,防止以数谋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治“四风”,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肃财经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组监督、指导,主动配合好纪检监察组的工作。 (七)以任务带建设,提高统计业务能力。局内每个专业开展贯彻统计制度方法交流研究。通过统计能力提升研修班、统计课堂、技能比武等载体提高业务能力。建立健全加强干部队伍建设长效机制,加强统筹谋划,组织开展局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工作,实施好《嘉兴市统计局事业单位岗位聘用管理办法(试行)》,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进一步落实培育年轻干部的16条措施,使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 (八)发挥统计联系点作用,提高基层统计能力。加强联系点调研和监测,把提高镇(街道)、村(社区)基层统计能力作为重中之重,不断夯实统计基层基础。以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关于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提高源头数据质量的意见》为契机,进一步压实各地、各部门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夯实源头数据质量的主体责任。通过联审辅导、调研指导、统计走访、领头雁培育、星级评价等方式,加大对基层统计工作的帮扶力度,提升基层统计能力。 (九)加强部门合作,提高预警监测能力。加强与相关部门合作,完善统计数据共享的有效机制,提高统计监测分析的主动性、有效性。认真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全市复工情况调查,及早分析疫情对我市经济运行带来的影响。强化“615”重大项目、四大重点领域投资、“双进双产”投资项目统计进度监测。做好重大建设项目能耗指标单列的相关统计工作。完善工业、服务业、农业重点企业联系制度,提高统计预警能力。做好“八大千亿”产业、科技进步、人才指数、文化发展、绿色发展、特色小镇、低收入农户全面小康等监测评价工作。 三、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攻坚行动 (十)推进“机构、人员、经费”三落实。全面建立各级普查机构,选调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并强化业务培训,积极落实普查经费、“两员”补贴和物资设备。 (十一)加大普查宣传力度。开展普查宣传动员,将普查宣传贯穿普查全过程,通过部门合作、线上线下、传统媒介与多媒体相结合,多形式、广覆盖,在全社会营造良好普查氛围。 (十二)高质量开展普查“热身”。组织开展各项普查试点,包括全过程的试点和各类专项试点。加强与公安、卫健、教育、民政、人社等部门沟通协调,就利用户籍、住院分娩、出生医学证明、在校学生、死亡、社保、境外人员等方面的行政记录资料开展前期调研分析,结合各地具体情况,充分利用在疫情防控期间掌握的人口信息,强化部门行政记录数据应用,形成普查合力,组织好划区绘图、普查摸底等工作,为普查登记做好充分准备。 (十三)认真完成普查员入户登记和数据审核汇总。以国家级先进为标杆,以普查数据质量论英雄,全力做好七人普入户登记工作,进行全面复查和事后质量抽查验收。对登记数据进行快速汇总,对普查主要数据进行评估和上报。 (十四)善始善终做好第四次经济普查资料开发。及时发布普查公报,编印普查资料,发动各方力量加强四经普资料深度开发,发挥普查最大社会效用。 四、开展统计制度方法改革攻坚行动 (十五)贯彻落实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改革。成立全市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改革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各专业、市级相关部门、各县(市、区)和镇(街道)专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强化沟通、组织和部门协同,夯实核算基础数据,做好全市和各县(市、区)历史数据修订,对全市及各县(市、区)2019年年度生产总值进行初步核算,加强规模(限额)以上与规模(限额)以下调查之间、快报与年报数据之间的有效衔接。认真分析GDP数据修订对我市经济发展的影响。加强监测预警和数据评估,探索GDP增长态势月度监测,积极稳妥、依法依规做好季度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和数据发布工作。加强劳动工资统计组织领导,强化培训、数据审核和质量评估,提高数据质量,确保劳动工资统计改革顺利推进。 (十六)探索开展工业企业电子商务、贸易统计调查试点。研究将网络交易纳入工业统计、核算的方法及可行性,力求全面准确反映全市工业企业电子商务交易规模及变化趋势;推进电子商务贸易单位入库试点工作。强化新业态调查研究。继续深化商业综合体、二手车市场、电商、民宿等贸易统计难点问题研究。 (十七)探索其他制度方法改革研究。落实基本单位名录库维护改革工作。完善名录库动态更新维护机制。探索推进从以法人单位统计为主向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统计并重转变的改革。做好规模以下工业抽样调查样本轮换。完善R&D经费支出核算工作。完善季度R&D经费支出测算方法。加强企业和政府层面软投入数据质量审核,完善软投入监测指标体系。探索“三新农业”统计制度方法研究。研究高质量农产品统计制度,深化以企业产品法开展46个特色农产品和优质粮食统计研究,完善高效农业核算手段。 五、开展政府统计数字化转型攻坚行动 (十八)全力推进政府统计数字化转型。配合好经济运行监测分析数字化平台建设,主动对接、主动服务,提高经济运行监测分析数字化平台的使用效率。强化网络安全,用好“数据浙江”、投资统计管理监测等平台,服务经济形势监测预警。加强统计档案工作,加快档案数字化转型。 (十九)推动大数据技术在统计调查中的应用。建立数据比对利用机制,加强数据质量管控。高标准做好“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推进机关内部“最多跑一次”改革、“浙政钉”掌上办公,打造适应经济社会全面数字化转型的现代化统计调查体系。 六、优化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首位战略统计专题服务 (二十)探索研究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评价指标体系。以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总体定位为依据,嘉善县为重点,探索研究示范区建设评价指标体系,为嘉兴实施首位战略提供统计服务。 (二十一)优化长三角城市主要经济指标监测机制。进一步调整充实完善每季编印的《全省及长江三角洲城市统计资料》内容,实现长三角城市统计资料的定期交换共享,及时提供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参考。收集整理长三角核心城市137个县(市、区)主要经济指标数据,服务于县(市、区)对标发展。 七、优化高质量发展统计专题服务 (二十二)服务全市域高质量发展。对标浙江省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精准明晰嘉兴高质量发展路径。完善市对县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体系,加强对各县(市、区)高质量发展监测和评价,反映成效,发现短板,助推全市域高质量发展。 (二十三)服务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立完善统计监测指标体系,监测评价全市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度。为推进“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的补短板、强弱项工作提供统计支撑。 (二十四)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完善民营经济分析联动机制,加强部门协作,按季开发全市民营经济发展统计资料,及时开展民营经济发展分析研究。 八、优化现代化发展统计专题服务 (二十五)建立完善嘉兴市现代化发展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定期开展监测和评价,分析研究嘉兴现代化发展的进程和存在的薄弱环节,为党委政府精准施策服务。 (二十六)充分发挥新经济统计研究中心平台作用。围绕新经济、新动能,加强统计分析研究和新经济活动的核算,全面反映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动能培育壮大等情况。 九、优化社情民意统计专题服务 (二十七)有效保障市委市政府考核督查。树立以人民为中心思想,充分发挥12340计算机辅助电话调查系统作用,开展社会公众满意度调查,服务市委市政府考核督查需要。 (二十八)加强和改进社情民意调查工作。拓展调查领域,适度扩充样本框,开展“最多跑一次”改革、“平安嘉兴”建设、生态环境等重大社情民意专项调查,更好地满足党委政府决策、部门管理的需求。 十、优化统计“网格连心、组团服务” (二十九)助推市域治理现代化建设。发挥局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完善村社区的结对共建工作机制。树立“大统计”理念,在统计制度方法数据上主动对接服务相关部门。强化统计监督职能,积极探索统计数据在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过程中运用。 (三十)建立统计服务团。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长效机制。继续深化“三服务”活动,主动融入新时代“网格连心、组团服务”工作,以统计服务团的形式,推进分层、分类精准业务指导和服务,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帮助基层和企业解决实际困难。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