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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生活垃圾按四分类投放的比例不高

发布时间: 2019-09-16 信息来源: 市统计局 浏览次数:

垃圾分类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生活环境,是社会文明水平的一个重要体现。我市自2017年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分类工作稳步推进。市统计局近期开展的电话调查结果显示,我市居民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但按四分类投放的比例不高,一致认为“建立社区志愿者督察机制”可以有效推动垃圾分类工作。

按四分类进行垃圾投放的占25.0%。分类投放是垃圾分类回收的基础,调查显示:我市逾九成居民参与垃圾分类,但按四分类进行垃圾投放的仅占1/4按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分类投放的占32.8%;可回收和有害垃圾单独,其他合并的占25.1%;按可回收和不可回收两类投放的占比约6.0%。分地区看,参与四分类比例最高的是海宁市、嘉兴港区和平湖市,较低的是市本级南湖区、秀洲区和经开区。

不清楚分类标准是不参与垃圾分类的主要原因。居民不参与垃圾分类的原因中,41.4%是选择“不清楚分类标准,不知道怎么分”,选择“没有分类垃圾桶或相关设施”和“没有硬性要求分类”的分别占38.2%和37.0%,选择“怕麻烦”的占24.5%。

“建立社区志愿者督察机制”是推动垃圾分类工作的有效途径。在推动垃圾分类工作的举措中,选择“建立社区志愿者督察机制”的占67.1%,“实行垃圾袋实名制”的占50.8%,“电子监控系统”占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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