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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统计局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度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1-08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局各处室、中心: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做好2018年度市级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嘉人社〔2018〕194号)和《关于做好2018年度嘉兴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嘉人社〔2018〕18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现将2018年度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考核小组

由局领导、组织人事干部和群众推荐工作人员代表组成。考核小组组长:费卫华,副组长:严国丽,成员:沈事勤、马闻菁、徐国萍、鲍文欣、白银芬、常生群、霍瑶、严勤斐、周敏。

考核小组的主要职责:

1.依据有关规定制定年度考核实施办法;

2.组织、指导、监督年度考核工作;

3.审核主管领导写出的考核评语及提出的考核等次意见;

4.审核工作人员对考核结果不服的复核申请。

考核小组成员应秉公办事,做到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考核小组成员在审核中涉及自身时应回避,并应对审核情况严格保密。

二、考核对象、内容和标准

考核对象:嘉兴市统计局(含社会经济调查队)公务员;嘉兴市统计计算中心、普查中心(社情民意调查办公室)、服务业调查中心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县处级领导干部按市委组织部有关规定考核;抽调到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且集中办公满半年以上的公务员,由中心工作办公室进行考核;上挂下派干部在挂职单位工作满半年以上的在挂职单位考核,不满半年的在原派出单位考核;非单位派出外出学习超过半年的、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已办理离退休和离岗退养手续的不参加考核;新录用的公务员及工作人员试用期间不确定考核等次。

为贯彻实施《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健全完善公务员年度考核制度,进一步将公务员教育培训情况纳入年度考核范围,将公务员参加脱产培训情况记入《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参加脱产培训情况”一栏。脱产培训以组织调训为主,主要指公务员经组织选调,离开工作岗位参加的集中教育培训。内容包括:脱产培训的时间、主办单位、培训机构、培训名称、培训考核结果等情况。

考核内容:以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是指思想政治素质及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

能,是指履行职责的业务素质和能力。

勤,是指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表现。

绩,是指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和所产生的效益。

廉,是指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

考核标准:以岗位职责及年度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考核结果公务员(含参公事业单位)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事业单位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

优秀:思想政治素质好;精通业务,工作能力强;工作责任心强,勤勉尽责,工作作风好;工作实绩突出;清正廉洁。

称职(合格):思想政治素质较高;熟悉业务,工作能力较强;工作责任心较强,工作积极,工作作风较好;能够完成本职工作;廉洁自律。

基本称职(基本合格):政治、业务素质较低,组织纪律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或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完成任务,或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年度考核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等次:

1.工作效率低,办事拖拉、推诿,服务态度不够好,在日常工作中被群众有效投诉或有关部门督查发现有违规现象2次以上的;

2.工作责任心不够强,责任差错在2次以上并造成不良后果的;

3.因直接责任事故造成公共财物或他人财物损失达1.5万元以上并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4.上班时间经常脱岗、串门,人际关系紧张且影响工作,经查证情况属实的;

5.无正当理由旷工连续超过5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10天的;

6.无正当理由多次迟到、早退,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

7.年度考核民主评议或测评一般、差票数合计达30%以上,或服务对象评议不满意度在25%以上的;

8.平时记实考核被评为一般3次及以上的;

9.应参加离岗培训,而无正当理由拒绝参加或参加培训补考不合格的;

10.当年受行政警告、党内警告处分的;

11.其他应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

不称职(不合格):思想政治素质较差;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工作要求;工作责任心或工作作风差;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社会影响;存在不廉洁问题,且情形较为严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

1.在政治是非问题上立场动摇,参加社会非法组织或非法活动的;

2.在公众场合散布有损党和政府形象的言论,造成不良影响的;

3.违反纪律煽动群众集体上访的;

4.在外事活动或业务工作中做出有损国家荣誉及尊严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

5.有贪污、盗窃、行贿、受贿、威胁、敲诈行为,或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及他人谋取私利的;

6.在履行公职中吃、拿、卡、要,态度恶劣,作风蛮横,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的。

7.弄虚作假骗取荣誉,或虚报、谎报成绩欺骗领导和群众,经查情况属实,造成不良影响的;

8.工作效率低,办事拖拉、推诿,在服务承诺期内不能按时办结承办事项,被群众有效投诉或有关部门督查发现有违规行为3次及以上的;

9.因主观原因完不成本职位工作任务或达不到年度职位(岗位)目标责任制要求的;

10.因工作责任心不强,贻误工作或行政不作为,致使本单位成为被告且败诉的;

11.因直接责任事故造成公共财物或他人财物损失3万元以上并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12.工作责任心不强,责任差错在3次以上且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

13.因打架、酗酒闹事等严重违反社会公德,被有关部门处罚的;

14.参与赌博、迷信、色情等活动,被有关部门处罚的;

15.作风散漫、纪律松弛、经常迟到早退或上班时间经常办私事,经组织2次以上诫勉谈话、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

16.年度考核民主评议或测评一般、差票数合计达40%以上的;

17.平时记实考核评为差在3次及以上的;

18.无正当理由旷工连续超过10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20天的;

19.不能完成本职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的;

20.上年度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本年度仍无明显改进的;

21.其他应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

优秀名额:根据规定,2018年度市统计局(含社调队)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指标5名;局属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优秀等次指标3名。在此基础上增加先进工作者若干名。

三、考核的办法、步骤和时间要求

采取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年度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办法,在进行年度考评前,充分征求各处室、中心的意见,做好动员部署等工作。具体步骤为:

1.动员部署:召开会议动员部署年度考核工作。2019年1月5日前完成。

2.撰写个人述职报告(总结):被考核人要按照考核内容的要求,对照职位说明书(岗位职责),实事求是地撰写述职报告(个人总结),既要肯定成绩,又要找出差距,明确努力方向,提出改进措施。个人述职报告(总结)报分管领导审阅。2019年1月7日前完成。

3.年度述职: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上进行中层干部述职述廉,平均每人述职述廉一般不超过52019年1月7日前完成。

4.年度测评:发放对中层干部和其他干部职工年度考核测评表进行测评,测评要客观公正。完成后测评表统一投到指定的投票箱内。2019年1月8日前完成。

5.总结推荐:各处室、中心分别召开由分管领导参加的年度总结会议,进行个人年度总结。在发扬民主、注重平时、充分评议的基础上,推荐优秀档次候选人。各处室、中心推荐优秀档次候选人数不得超过8名(其中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推荐中本处室、中心优秀档次候选人一般不得超过1名,处室工作人员超过5人(含5人)的可以推荐2名。2019年1月11日前完成。

6.撰写评语:由分管领导对所分管的处室、中心负责人写出评语和考核建议档次,各处室、中心负责人对本单位工作人员写出具体评语和建议考核档次。2019年1月12日前完成。

7. 审核考核等次:考核小组对分管领导及处室(队、中心)负责人提出的考核意见进行审核,全面分析审核,提出优秀档次候选人名单。2019年1月18日前完成。

8.确定考核等次:局长办公会议依据考核小组的意见,结合年度测评结果,对干部职工逐一分析评价,确定考核等次,审定优秀公示名单。2019年1月18日前完成。

9.公示:对年度考核拟确定为优秀等次人员在本单位进行公示,时间为2019年1月18日至26日。

10.信息反馈及考核结果上报:最后确定的评语和等次,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人。被考核人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由考核小组复核,复核结果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人员对复核意见不服的,可向上级部门提出申诉。2019年1月30日前完成。

 

附件:1、考核工作日程安排表考核工作日程安排表.doc

2、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doc

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doc

4、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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