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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40年民营经济是推动嘉兴经济 持续发展的重要引擎

发布时间: 2018-09-18 信息来源: 市统计局 浏览次数:

改革开放40年,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完善以及国家一系列鼓励和支持非公经济发展政策措施的实施,嘉兴非公有制经济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不断发展壮大。尤其自上世纪90年代三次“许村会议”后,嘉兴体制创新与制度创新成功地激发了各种经济主体的发展活力,以个私民营经济为主体的非公有制经济成为全市经济发展的中流砥柱。

1.民营经济贡献了嘉兴60%的GDP、出口和投资。2017年,全市民营经济增加值2821.65亿元,按现价同口径计算,比上年增长13.4%,占全市经济总量的64.8%,成为推动经济快速发展的主要动力。2017年,全市民营企业出口比重58.4%,分别高出外商投资企业、国有企业出口比重21.9个和53.3 个百分点。全市民间投资由2000年的90.65亿元增加到2017年的1999.47亿元,占全部投资的份额由2000年的34.4%提高到2017年的66.4%,成为拉动投资增长的主导力量。全市民营资本占全部资本比重由2003年的46.6%提高到2017年达到58.3%,年均提升0.8个百分点。

2.民营经济贡献了嘉兴70%的税收。上世纪90年代以来,特别是新世纪以来,全市民营经济,特别是私营企业、个体经济的加快发展极大地促进了税收的增长。全市民营经济(注:按注册类型测算,主要包括集体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私营企业和个体经济)税收全市民营企业税收收入由2000年的26.74亿元增加到2017年的581.6亿元,年均增长19.9%,高出全部税收平均增幅2个百分点,占全部税收比重由55.1%提高到2017年的73.3%。

3.民营经济贡献了嘉兴80%的就业。改革开放40年,全市在国企改革和经济结构调整中,民营中小企业对就业的吸纳越来越多,民营企业缓解了社会就业压力,为稳定社会做出了贡献。至2017年底,全市非农产业民营经济从业人员265.37万人,占全市非农产业人员比重80.7%,其中第二产业160.63万人,比重82.3%;第三产业104.74万人,比重80.2%。全市非农产业民营经济就业比重居前3位的依次为建筑业和居民服务业(均99%)、住宿餐饮业(98.0%)和批发零售业(97.8%)。

“十三五”及今后一个发展时期,全市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立足“‘八八战略’再深化、改革开放再出发”,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对标高质量发展要求目标,着力打造民营经济升级版 ,推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要培育民营经济发展新动能。加快现代企业制度管理创新。深入实施“凤凰行动”计划,认真落实嘉兴市企业股改、上市(挂牌)新政二十条,促进全市民营企业法人治理体系科学转型。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鼓励、引导和支持全市民营企业依靠科技创新实现“二次创业”。加快企业文化与产业融合转型。

二要拓展民营经济发展新空间。一是嘉兴民企要在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浙江省接轨上海示范区等多重创新改革试点中有所作为。民企要在“两化”深度融合中提升嘉兴制造,加快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二是民营企业要发挥好利用好全市19个国家级、省级开发区(高新园区)高质量发展中引导作用,助推全市经济转型发展。

三要提升民营经济发展新活力。继续鼓励发展混合制经济。坚持“能混则混”、“能控则控”、“能参则参”的原则,鼓励各类民企参与国企改革,激发民企活力,提高民资运行效率,促进民营经济与公有经济融合高效发展。

四要构建民营经济发展新机制。一是优化政策扶持机制,削除各类隐性壁垒。制定统一的市场准入政策举措。二是优化市场环境,不断规范竞争秩序。倡导品牌培育、品牌保护、品牌经营、集约经营。构建更加优良亲商、安商、富商环境。三是优化人文环境,提升企业家的素质。四是优化政务环境,提升政府治理能力。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减轻企业负担,降低企业成本,营造最佳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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