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全市单位GDP能耗下降4.2% |
|||
|
|||
2017年,全市受高耗能行业新增用能增加,以及三产、生活用能刚性增长影响,全年全社会能耗增长3.3%(目标为年均控制在1.9%以内);单位GDP能耗下降4.2%(省下达目标为下降5.44%),是2015年以来最大降幅,但能源“双控”均未完成年度的目标任务。
|
规模以上工业节能贡献大。2017年,全市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7.3%,好于全省平均水平2.3个百分点,降幅分别较一季度、上半年和前三季度扩大2.2、2.1和3.1个百分点。在33个行业大类中,24个行业单耗下降。其中八大高耗能行业单耗下降7.0%。 三产、生活等用能刚性增长。2017年,单位GDP电耗下降0.9%,降幅远低于全市GDP能耗和规上工业增加值能耗降低率,用电量的快速增长拉动全社会能耗增长约4.27个百分点。全社会用电效率较低主要受三产、生活等用能刚性增长影响。2017年全市第三产业用电量46.01亿千瓦时,增长10.6%;城乡居民生活用电40.18亿千瓦时,增长10.9%,总量和增速分列全省第7和第1位。 县(市、区)能源“双控”形势差异大。南湖、秀洲、嘉善、海盐、平湖、桐乡和港区单位GDP能耗分别下降4.5%、4.6%、6.1%、5.5%、6.1%、5.8%和5.7%,完成年度节能目标。海宁和经开能源“双控”年度完成情况与目标任务有较大差距。 “十三五”后三年节能降耗压力都非常大。省下达全市“十三五”节能目标为单位GDP能耗下降18.5%,用能总量年均增长1.9%以内。2016-2017年单位GDP能耗累计下降6.63%,后三年全市需累计实现单位GDP能耗下降12.8%,年均应下降4.43%以上。2016-2017年全社会用能总量累计增长7.68%,后三年用能总量仅能增长2.19%,年均增长不能超过0.7%。无论是单耗强度还是用能总量,全市后三年节能降耗压力都非常大。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