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统计公报 > 普查公报

嘉兴市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发布时间: 2018-02-05 信息来源: 市统计局 浏览次数:

嘉兴市统计局
2011年5月11日
 
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2]。在国务院、省、市政府以及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主要阶段任务。现将快速汇总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全市常住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3]450.17人,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358.30人相比,十年共增加91.87万人,增长25.64%,年平均增长率为2.31%。
二、家庭户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4] 144.95户,家庭户人口为417.68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88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38人减少0.50人。
三、性别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226.92人,占50.41%;女性人口为223.25人,占49.59%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0.58上升为101.65。
四、年龄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53.69万人,占11.93%;15-59岁人口为328.95万人,占73.07%;60岁及以上人口为67.52万人,占15.00%,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44.98万人,占9.99%。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5.87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上升4.22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1.65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0.40个百分点。
五、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以上)程度的人口为34.56人;具有高中(含中专)程度的人口为53.17人;具有初中程度的人口为178.79人;具有小学程度的人口为131.31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程度的由2229人上升为7676人;具有高中程度的人口由9457人上升为11811人;具有初中程度的人口由32402人上升为39717人;具有小学程度的人口由38938人下降为29169人。
全市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29.36人,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占常住人口的比率由7.93%下降为6.52%,下降1.41个百分点。
六、城乡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240.07万人[5] ,占53.33%;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210.10万人,占46.67%。与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了103.96万人,乡村人口减少了12.10万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了15.36个百分点。
  七、人口地区分布
全市各县(市、区)常住人口如下表:
地区
南湖区
秀洲区
嘉善县
海盐县
海宁市
平湖市
桐乡市
常住人口
(万人)
61.27
58.92
57.42
43.09
80.70
67.18
81.58
 
 
 
[1] 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
[2] 普查登记的对象是指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3]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离开户口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 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5] 城乡人口是指居住在城镇、乡村地域上的人口,城镇、乡村是按2008年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分享到: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