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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个体电商销售呈现新特征

发布时间: 2018-12-12 信息来源: 市统计局 浏览次数:

2018年电子商务调查显示,全市个体经营户参与电子商务活动热情不减,与上年相比,呈现出参与率提升,经营规模扩大,销售渠道拓展的良好态势。

网销参与率稳步提升,网络销售趋向成熟2018年个体户开设网店比例为4.7%,分别比2017年和2016年提升0.8和1.5个百分点。个体业主对网络销售的认可度提升。从负责人年龄看,虽然年轻人仍是网店经营主体,参与率较高,但是中年人参与网销的比例继续上升。40岁以下个体业主网店参与率9.8%,提升0.9个百分点;40岁及以上个体业主的参与率为2.5%,提升0.6个百分点。从首家网店开业时间看,网络销售趋向饱和,新开业网店有所回落。2010年及以前开设首家网店的占5.2%;2011年至2015年占35.5%;2016至2017年占49.1%,2018年新开业网店占比为10.2%。

销售产品更趋丰富,网络服务快速提升。个体网店经营多样化,销售商品虽仍以实物为主,但服务类电商明显增加。2018年,个体网店销售实物商品的占72.5%,比上年回落7.4个百分点;提供服务的占27.5%,比上年提升7.4个百分点。在实物商品中,服装、食品、家纺、箱包等商品仍是主体,分别占所售商品的53.1%、27.8%、4.5%和2.1%。网店服务中住宿餐饮服务迅速提升,网络订餐、订酒店作为一种新型生活方式已走入千家万户,2018年提供住宿餐饮服务网店占服务类网店比例达83.5%,列入调查的159家住宿餐饮业网2018年上半年销售额同比增长47.8%。但是其他服务类网店相对仍较少,其中旅游类和家政类,分别占服务类网店的4.7%和1.6%。

销售渠道继续拓展,营业收入较快增长。个体网店的经营方式仍以仍以B2C为主,占95.5%,而B2B形式仅占4.5%。销售渠道更趋宽泛,阿里系平台占比由上年的58.1%下降至52.8%,下降5.3个百分点;而美团、微商、其他第三方平台比例提升,占比由上年的38.5%提升至46.3%;个体跨境电商体量仍较小,占比仅为1.1%。2018年上半年,个体网店销售额同比增长13.3%,户均销售额由2016年的18.6万元提升至2017年的25.6万元,增长37.6%;个体网店户均规模仍较小,户均从业人员1.3人;从业人员在5人以下的网店占比达86.5%, 5人至9人网店比例为8.7%, 10人以上网店比例为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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