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统计局开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学习 |
|||
|
|||
根据省局关于开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学习工作的要求,嘉兴市统计系统做到“三个到位”认真开展学习工作。 一、思想统一认识到位 《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的颁布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的具体行动,是落实执行《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重大举措,是推动党中央、国务院统计改革发展决策部署得到全面贯彻执行和统计法律法规得到全面遵守执行的重要保障。为此,我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在省局文件下发后,即召开局办公会议,专题研究部署专项治理工作。及时向市政府分管领导进行汇报。10月15日,召开局长办公会议,嘉兴市局党组书记、局长沈周明做进一步的动员和强调,在全市统计系统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 二、组织领导到位 嘉兴市统计局结合《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学习和省局近期部署的“双随机抽查”工作,专门建立相应工作班子,由市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费卫华总负责,局班子成员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局法规处,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 根据省“双随机”抽查工作要求,市统计局按处室和专业进行了分工,明确了处室负责人和专业人员分级负责,并及时布置嘉善县统计局,对工业、投资专业开展全面自查。目前,嘉善县统计局自查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中。 三、任务职责到位 明确专项治理时间任务表。一是学习动员(10月10日前)。组织全市统计系统认真传达学习《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以及相关统计法律法规。二是自查自纠(11月8日前)。紧紧围绕上级整改要求以及此次“双随机”重点,结合嘉兴实际,逐个查摆,对于查摆的每个问题,要及时逐一整改和纠正。三是及时报告。认真落实本次学习和“双随机”抽查工作相关要求,及时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阶段性总结,完善制度规范,形成长效机制。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