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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统计局(汇总)2015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 2016-09-30 信息来源: 市统计局 浏览次数:

 嘉兴市统计局(汇总)2015年度部门决算

一、嘉兴市统计局(汇总)概况

(一)主要职能

1、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全市统计工作;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和规划,监督检查各地、各部门统计工作,加强统计信用建设,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

2、建立健全全市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执行全国和全省统一的基本统计报表制度;监督检查各地、各部门的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组织协调各地、各部门和统计中介机构的社会经济调查,审查市级各部门的统计调查计划、调方案;组织实施全市统计报表的管理工作。

3、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重大国情国力和市情市力普查工作,组织实施全市服务业、能源、粮食、新兴产业等统计监测;搜集、整理、提供全市基本统计资料;统计分析、预测和监督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情况,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4、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向社会公众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开展社会经济发展评价和民生民意调查工作。

5、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组织指导和协调各地、各部门的统计信息计算机网络建设和数据库建设。

6、协助县(市、区)党委管理县(市、区)统计局局长、副局长、总统计师;受省统计局委托负责管理设在我市的省属统计调查机构;组织指导全市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和统计队伍建设。

7、组织指导全市统计科学研究、统计教育培训和统计中介机构发展工作,开展统计工作和统计科学的市外交流与合作。

8、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嘉兴市统计局(汇总)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所属事业单位嘉兴市统计计算中心。

二、嘉兴市统计局(汇总)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嘉兴市统计局(汇总)2015年度收入决算1545.4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444.67万元,占总收入93.48%,包括财政拨款收入1383.3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373.8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9.51万元),占总收入89.51%;事业单位专户资金0万元,占总收入0%;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0万元,占总收入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0%;其他收入61.34万元,占总收入3.9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0%。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占总收入0%。上年结转收入100.73万元,占总收入6.52%。

(二)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嘉兴市统计局(汇总)2015年度支出决算1291.26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84.65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5.2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8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5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3.9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4.96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9.51万元、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787.12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18.98万元,项目支出385.16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3.按支出资金性质分类,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33.0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9.51万元,其他各类支出48.69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5年度部门决算中,财政拨款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统计信息事务/行政运行566.8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工作人员工资发放及日常业务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统计信息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15.34万元,主要用于统计调查工作。

3.一般公共服务/统计信息事务/专项统计业务57.07万元,主要用于省统计局委托地方开展的各省定统计调查任务。

4.一般公共服务/统计信息事务/统计抽样调查31.39万元,主要用于承担各部门委托的抽样调查。

5.一般公共服务/统计信息事务/事业运行169.1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发放和日常业务经费。

6.一般公共服务/统计信息事务/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34.92万元,主要用于社情民意调查。

7、一般公共服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个转企”调查工作。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15.2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退休人员工资福利发放。

9、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制造业/其他制造业支出8万元,主要用于工业统计调查工作。

1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商业流通事务/其他商业流通事务10万元,主要用于支持浙商创业创新工作。

11、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服务业统计调查工作。

12、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海洋管理事务/海域使用金支出3.92万元,主要用于海洋统计监测。

13.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54.9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积金缴纳。

14.其他支出/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9.51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和统计职称考试。

(四)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外事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15年度因公出国(境)费用决算5.0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出国访问等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上一年度无人出国。

其中,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单位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1人次。

2.公务接待费:2015年度公务接待费决算2.62万元,比上年决算数下降49.2%。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和兄弟部门的业务招待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上级部门及兄弟部门业务交流减少。

其中,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245人次,共2.62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共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5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5.57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39.9%。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零,没有购置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57万元,主要用于统计执法检查、大型普查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5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第三次经济普查工作所需。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度嘉兴市统计局本级1家行政单位以及所属嘉兴市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1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8.69万元,比上年度增加9.15万元,增长10.2%,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出国经费和租车费。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5年度嘉兴市统计局本级及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2.2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2.3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9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嘉兴市统计局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4.部门预算绩效情况。

2015年度嘉兴市统计局共组织对15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327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9.51万元,占年初预算的32.9%。绩效评价结果显示,上述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均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绩效评价结果如下:1%人口抽样调查是为了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主要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社会保障、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绩效评价结果显示,我局已针对该项目形成了一套符合科学化和绩效化管理要求的制度体系,项目的预算申报、组织实施、资金支付等均比较规范,项目执行的经济性、效率性、效益型也比较高。从项目绩效看,该项目的实施确保了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的顺利开展,调查掌握2010年以来我市人口在数量、素质、结构、分布以及居住等方面的变化情况,分析研究未来人口状况的发展趋势,为制订“十三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总体上看,该项目2015年预算执行的各项评价指标完成优良,项目绩效表现突出,达到了预期效果。

统计局专项统计项目是为了更好地开展国家、省、地方调查工作所申请的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显示,我局已针对该项目形成了一套符合科学化和绩效化管理要求的制度体系,项目的预算申报、组织实施、资金支付等均比较规范,项目执行的经济性、效率性、效益型也比较高。从项目绩效看,该项目的实施确保了我局开展国家、省、地方调查工作的正常运行,促进减轻基层统计工作量,提高统计数量质量。总体上看,该项目2015年预算执行的各项评价指标完成优良,项目绩效表现突出,达到了预期效果。

第三次经济普查是调查在我国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普查具体范围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公共管理与社会组织等国民经济行业。绩效评价结果显示,我局已针对该项目形成了一套符合科学化和绩效化管理要求的制度体系,项目的预算申报、组织实施、资金支付等均比较规范,项目执行的经济性、效率性、效益型也比较高。从项目绩效看,该项目的实施确保了第三次经济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提高数据质量,并顺利通过了国务院经普办的质量验收,获得了国家级先进集体。总体上看,该项目2015年预算执行的各项评价指标完成优良,项目绩效表现突出,达到了预期效果。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单位专户资金: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结转下年:是指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其中包括当年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用于核算当年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9.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是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指反映统计、信息事务方面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4、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制造业(款)其他制造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制造业方面的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项),反映其他用于商业流通事务方面的支出。

16、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款)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项),反映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中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支出。

17、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海洋管理事务(款)海域使用金支出(项),反映海洋使用金收入安排的支出。

1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9.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20、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附件下载:P020160930596892534678.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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