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服务业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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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统计局、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统计与大数据局、嘉兴港区统计局: 为进一步提高服务业统计源头数据质量,根据国家、省相关要求,决定开展全市服务业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具体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内容 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财务状况表中固定资产原价、资产总计、营业收入、净服务收入、营业利润、应付职工薪酬、应交增值税等指标及企业主要业务活动。 二、核查期别 2022年1-9月 三、核查方式 1.基层核查:各县(市、区)、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上门实地核查企业家数不低于5家,嘉兴港区不低于3家,重点核查企业行业代码划分有疑问,两年营业收入、净服务收入波动大,应付职工薪酬与劳动工资报表匹配性差,疑似应交增值税计算有误的企业,于11月29日之前完成。 2.市局抽查:市局根据各地数据质量情况,在县级核查的基础上,选取部分数据波动异常、对当地影响大等情况的重点企业进行实地抽查。 四、核查要求 1.核查人员根据企业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现场进行逐一比对、询问相关情况。根据现场核查情况,核查人员填写《服务业数据质量核查记录表(调查单位)》,由企业负责人和统计人员签字确认并盖章。 2.各县(市、区)统计局务必严肃认真地开展数据质量核查工作,认真核实2022年1-9月企业财务相关数据,并对核查结果的真实性负责。核查结果作为各地统计部门开展执法检查依据。 3.各县(市、区)统计局于11月30日前上报《服务业企业数据质量核查表(汇总表》 嘉兴市统计局办公室 2022年11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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