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大宗农产品监测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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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统计局: 为进一步提升统计调查制度实施能力,加强农业经济形势研判能力,提高基层统计人员对于农事知识的学习掌握能力,提高农业统计源头数据质量,现就2021年大宗农产品监测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测范围 根据各地种植结构特点, 确定70个大宗农产品监测点,覆盖粮食、油料、药材、蔬菜、水果、花卉园艺等大宗农产品,以在反映物候历和肥药消耗等方面具有一定代表性的规模农业生产主体为主。 二、监测内容 各地根据农产品季节特点,适时开展监测点走访,针对农产品露天和设施大棚等不同种植方式,分别了解其生长周期、亩均产出、销售价格、肥药施用等情况,采集种苗期、生长期、收获期影像资料。各地要将走访情况记入季度农业经济运行分析材料,及时反映农业经济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新问题。 三、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大宗农产品监测工作是分析研判农业生产形势、提升统计基层基础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地要高度重视,认真选取监测点,细化走访安排,认真开展调研记录,确保监测工作落到实处。 (二)落实责任。各地要加强对镇村农业统计人员、监测对象的业务指导,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提高数据质量,带动镇村统计人员按季走访,全年做到走访全参与、全覆盖。 (三)强化考核。大宗农产品监测工作列入年度专业工作考评,根据监测表上报生产经营信息和农事情况的及时性、完整性、准确性进行评定。 嘉兴市统计局办公室 2021年8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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