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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嘉兴市统计局党组关于建立会议第一议题学习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2-10 信息来源: 市统计局 浏览次数:

局各处室、中心、局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确保第一时间贯彻落实省市重要决策部署要求,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突出政治建设, 进一步提升政治能力,特制定嘉兴市统计局党组“第一议题”学习制度。

一、第一议题学习内容

第一议题学习内容主要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及批示指示精神;中央、省委、市委重要工作部署要求;最新出台的党纪党规等。每次会议根据需要有序安排以上学习内容,实现会议学习的制度化、常态化。

二、第一议题学习形式

1.局党组成员人人领学。做好学前准备,保证领学质量。

2.开展交流谈体会。紧密结合统计工作实际谈贯彻落实意见或学习体会。

3.局年轻干部专题解读。

通过多种形式学习,发挥领导班子成员学习的表率作用,带动、指导党支部、全局干部提高学习主动性和有效性,力求更好学深悟透、融会贯通,指导统计工作开展。

三、参加人员

局党组成员参加,与学习内容关系密切的有关人员列席。

四、有关要求

(一)认真制定计划。由局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第一议题的安排和落实,局党组会、支部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专题学习会及其它重要会议均要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第一议题。要每年制订学习计划,并根据实际适当调整,保持学习推进制度化、常态化,坚决防止搞形式、走过场。

(二)务必严格规范。要严格按照中央统一要求、统一口径做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贯彻,深入领悟内涵、精准把握外延,发挥政治把关作用,不打折、不片面、不流于形式,坚决防止似是而非、标新立异。

(三)提高学习实效。局领导要坚持率先垂范,当好领学带学人,要负起督促指导责任;各处室(中心)要结合本部门实际、结合学习情况,明确部署落实的具体措施,用实际行动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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