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人民政府发文部署第七次人口普查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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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月19日,嘉兴市人民政府印发《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七次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嘉政发〔2020〕1号),对嘉兴市第七次人口普查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同时成立了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徐淼担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周军波,市统计局局长沈周明等领导担任副组长,市相关部门(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嘉兴市第七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办公室主任由市统计局总统计师兼任。 《通知》指出,第七次人口普查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开展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将全面查清人口数量、结构、分布、城乡住房等方面情况,为科学制定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争当市域治理现代化排头兵,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通知》强调,人口普查涉及范围广、参与单位多、技术要求高、时间要求紧、工作难度大,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其重要性和艰巨性,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县、镇(街道)两级要设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村(居)委会要建立普查工作小组,按照国务院和省、市统一部署,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本地区普查工作。地方普查机构可根据工作需要,招聘或者从有关单位借调符合条件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为稳定普查工作队伍,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应当及时支付招聘人员的劳动报酬,保证借调人员在原单位的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不变,并保留其原有工作岗位。 《通知》明确普查工作具体要求:一是严格依法普查。各地、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意见》《办法》《规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要求,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依法组织开展普查各项工作。二是保障数据质量。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坚决杜绝人为干扰普查工作的现象,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和普查数据真实准确。三是提升信息化水平。采取电子化方式开展普查登记,探索使用智能手机采集数据,推进大数据在普查中的应用,提高普查数据采集处理效能。四是加强宣传工作。各级普查机构要会同宣传部门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工作,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舆论环境。五是强化工作保障。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帮助普查机构落实人员、经费、办公场地、设备等,为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创造良好条件。六是开发普查资料。全市各级普查机构应制定人口普查资料开发方案,用高质量的普查数据准确反映全市人口发展现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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