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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统计局关于印发《2019年全市统计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2-18 信息来源: 市统计局 浏览次数:

嘉兴市统计局关于

印发《2019年全市统计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区)统计局、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统计局、嘉兴港区统计局,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局各处室、中心:

现将《2019年全市统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嘉兴市统计局

2019年2月18日


2019年全市统计工作要点

2019年全市统计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奔跑的状态奋斗的姿态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统计局的工作部署,对标先进,着力提升统计工作质量;对焦需求,着力提升统计服务水平;对准要求,着力提升统计干部能力。全力打造践行红船精神的统计示范地,用高质量数据和高品质的服务,助推我市高质量发展。

一、构建数据质量监管体系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领导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意见》《办法》《规定》和省、市《实施意见》,切实将各级党委政府关于统计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二)贯彻执行好统计违法举报管理、统计执法检查规范、统计案件审核处理、统计调查项目管理、统计信用、统计问责等制度办法。落实领导干部统计造假“一票否决制”,建立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进一步落实部门统计责任,增强基层统计人员依法统计意识。

(三)落实好《嘉兴市统计数据质量大监管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实施清单式监管严格执行统计数据质量责任制,把责任落实到每个部门、每个岗位、每个人员,对统计数据失实监管不力和失察的责任人严肃问责。

(四)严格按照省《实施意见》要求,组建统计执法监督机构,加强专职统计执法队伍建设,增强统计执法力量,做到市对县执法检查全覆盖。

(五)抓好统计执法工作常态化管理。实施统计巡查、执法检查、专项检查、飞行检查等多种形式执法制度,对统计违法企业根据违法情节和裁量标准,该罚款的罚款,该列入统计失信的予以失信公示。对典型统计违法案件该通报的通报、该曝光的曝光,充分发挥教育警示和震慑作用。

二、做好第四次经济普查工作

(六)全力做好四经普登记工作。认真梳理总结普查综合试点经验,统筹好“四上”单位联网直报和现场普查登记有序开展。

(七)抓好普查数据质量的审核、抽查与评估工作。集中精力加强各个环节的数据审核改错、查询反馈,做好数据处理工作,扎实开展事后质量抽查,认真分析数据的合理性、结构和趋势等,确保按时保质汇总上报。

(八)抓好普查成果运用工作。按时发布主要数据公报,扎实开展普查资料的开发利用。

(九)着手启动第七次人口普查,统筹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三、提升统计服务水准

(十)围绕高质量,研究建立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体系,反映高质量发展组合拳成效。

(十一)围绕现代化,探索现代化指标体系并开展研究。

(十二)围绕竞争力,做好“八大千亿”产业、科技进步、特色小镇、低收入农户增收致富等监测评价工作,做好重大建设项目能耗指标单列的相关统计工作。

(十三)围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探索建立长三角城市统计数据交换共享机制,实现统计资料的定期互换共享。开展长三角城市监测比较研究。

(十四)围绕项目攻坚推进年,强化“615”重大项目、四大重点领域投资统计进度监测,市县联动对320个亿元以上新开工项目实地走访指导。

(十五)围绕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部门协作,按照民营经济分析联动机制,按季提供我市民营经济发展统计资料,及时开展民营经济发展分析研究。

(十六)围绕数字经济一号工程,着力优化数字经济核算体系。

(十七)围绕“稳企业、增动能、保平安”举措,科学贯彻实施统计制度方法,继续完善工业、服务业重点企业联系制度,建立重大项目、上市公司、股改企业等跟踪制度,提高统计预警能力。

(十八)围绕新经济、新动能,确反映经济运行的“形”和“势”,全面反映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动能培育壮大等

(十九)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高水平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努力为打造乡村振兴示范地提供统计服务。

(二十)围绕以人民为中心思想,充分发挥12340计算机辅助电话调查系统作用,在有效保障市委市政府考核督查开展社会公众满意度调查的基础上,拓展调查领域,加强和改进民生、民情和民意项目调查工作,更好地满足党委政府决策、部门管理的需求

(二十一)围绕新中国成立70周年编写嘉兴经济社会发展统计资料,盘点嘉兴经济社会发展伟大成就。

四、推进核算改革和新经济统计

(二十二)利用前期我市国家试点成果和第四次经济普查结果,扎实做好核算改革前期准备工作,不断优化核算改革方案,扎实推进新核算体系的贯彻实施,确保市、县GDP汇总数据在总量、速度、结构上的衔接。

(二十三)强化新经济、新动能统计,加强新经济活动的核算,努力在新经济统计调查研究方面争创全省乃至全国的示范者。同时,配合编制地方资产负债表,积极开展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

五、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

(二十四)强化统计联系点制度,加强基层统计调研,力争花三年时间实现镇(街道)统计中心走访调研全覆盖,将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对统计工作的指示批示和文件精神传达到基层,

(二十五)持续深化“三大”活动,认真开展“三服务”活动,结合联审辅导,不断加大对基层统计工作的帮扶力度,加大对基层统计人员的业务指导、业务辅导和业务培训,以“最多跑一次”理念开展统计工作,切实减轻基层统计工作负担。

六、推动政府统计数字化转型

(二十六)制定《嘉兴市统计局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工作方案》,实现数字化与统计工作深度融合,推进统计数据生产方式创新和统计流程再造。

(二十七)协同发改委推进经济运行监测分析数字化平台建设。

(二十八)推动大数据技术在统计调查中的应用,建立数据共享和比对利用机制,打造适应经济社会全面数字化转型的现代化统计调查体系。

七、加强统计队伍建设

(二十九)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强化党对统计工作的领导,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十)强化思想武装。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强化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两年”活动。

(三十一)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自觉把党建工作与统计业务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做到两手抓、两手硬。认真学习贯彻支部工作条例,用好“三会一课”制度,深化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进一步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十二)加强作风和纪律建设。扎实开展“清廉机关”建设,认真落实“项目攻坚推进年”和“营商环境建设年”工作举措,增强责任意识、岗位意识、奉献意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肃财经纪律。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层层压实责任,自觉接受纪检组监察、指导,主动配合好纪检组的工作。坚决扛起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主体责任,奋力打造廉洁统计。

(三十三)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特别要加强年轻优秀人才的培养使用,出台《嘉兴市统计局加强培养年轻干部的若干措施》,使年轻干部在全方位数据质量监管中当好红船护旗手,在组团式专业服务中当好示范者,在项目化改革创新中当好弄潮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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