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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6-06 信息来源: 市统计局 浏览次数:

 嘉兴市统计局 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18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

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市、区)统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统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浙江省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18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浙统考办〔2018〕1号)要求,现将2018年我市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办法和时间

(一)报考条件按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国统字〔1995〕46号)、《高级统计师资格评价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11〕90号)规定执行。

  1.参加统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法律法规。

(2)热爱统计工作,具有良好的统计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

(3)报名参加统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1、2条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①高中毕业以上学历;②初中毕业参加工作满10年。

  (4)报名参加统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1、2条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初中毕业参加工作满20年且从事统计工作满15年并担任统计初级职务满4年。②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统计工作满15年并担任统计初级职务满4年。③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统计专业工作满6年。④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统计专业工作满4年。⑤获第二学士学位后或研究生班结业后从事统计专业工作满2年。⑥获硕士学位后从事统计专业工作满1年或获博士学位。

  (5)报名参加统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1、2条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①获得统计学或者相近专业(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下同)博士学位后,担任统计师专业职务满2年;②获得统计学或者相近专业硕士学位,担任统计师专业职务或者取得中级资格后(包括统计师、会计师、审计师、经济师,下同),从事统计专业工作满3年;③获得统计学或者相近专业本科学历或者学士学位,取得中级资格后,从事统计专业工作满4年;④获得非统计学或者相近专业上述学历、学位,担任统计师专业职务或取得中级资格后,其从事统计专业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

  2.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

(二)考试报名按属地原则进行。先由本人提出申请,按规定填写报名表(见附件1),提交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及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一寸照片 (底色为白色)1张,同版JPG格式数码照片一份(照片名称:身份证号码.JPG)。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由主管部门(单位)汇总后统一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

各县(市、区)所属单位向所在地统计局报名,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所属单位到开发区统计局报名。报名材料请当地统计、人力社保部门审核汇总后,将花名册(见附件2)以Excel表形式上报嘉兴市统计局办公室。市属部门(单位)报考人员由所在单位统一到嘉兴市统计局办公室(市行政中心5号楼927室)办理报考手续。。

(三)全市报名时间统一为:月11日至30日(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办理。

(四)报考所需材料。考生报名时需查验有关证件原件,并向所在地统计局提交复印件一份。查验证件包括: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大专以下学历(不含大专)报考中级资格考试人员需查验初级资格证书原件;应届生报考初级资格考试需查验学生证原件和学校开具的应届生证明材料。

各县(市、区)统计局及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统计局要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认真审查,并在报名表有关栏目内签署意见、加盖印章。

二、报考人员专业工作年限的计算

  (一)专业工作年限是指取得相关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时间为年12月31日。

  (二)原从事与统计工作相近的其他经济工作的专业工作年限,可连续计(换)算成统计专业工作年限。

  三、考试时间及考点设置

  (一)考试日期定为年10月21日(星期日)。

   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为:

    上午09:00—11:30   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

    下午14:00—16:30   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

    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为:

    上午09:00—11:30   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

下午14:00—16:30   统计工作实务 

初级、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采用闭卷笔答方式。全市初级、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场统一设置在嘉兴,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为:

上午09:00—12:00   高级统计实务与案例分析

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采用开卷笔答方式,考点设在杭州市,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大纲

2018年度统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高级资格考试使用2018年度新版考试大纲。各级别考试大纲均可从国家统计局官方网站“统计服务”栏目内的“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http://www.stats.gov.cn/tjfw/tjzyjszgks/)下载。根据新修订的考试大纲内容,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也进行了相应的修订。

五、其他

(一)考务费收取标准按浙价费〔2000〕131号规定执行,初级、中级考务费均为70元。上述费用由考生通过二维码扫描方式直接交于嘉兴市财政局财政专户。

(二)各县(市、区)统计局、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统计局要加强对考生的考前辅导,以提高考生的应试能力。

(三)各县(市、区)统计局及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统计局参加本专业资格考试的人员不得参与考务工作。

(四)各县(市、区) 统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统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并尽可能为报考人员提供便利;同时要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1号令、《关于印发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程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5号)等文件的规定,严肃考风考纪,加大考试监督力度,强化考试管理和保密意识,提高服务质量,严格考试纪律,落实考试管理工作责任制,确保考试各个环节的顺利进行。

附件:1. 2018年统计专业资格考试报名登记表 

2.2018年浙江省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花名册

  3. 统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考场规则   

 

    

嘉兴市统计局   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3

统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考场规则

(一)考生在考试开始前20分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和身份证放置在课桌右上角,以便监考人员查对。考试开始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开始后120分钟内,不得交卷退场。

(二)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考生应按照要求在试题卷、答题卡规定的位置准确填写姓名、准考证号码以及所在地区和单位等规定内容。

(三)试卷题目均为客观性试题,考生必须使用2B铅笔在答题卡指定位置填涂,注意对准答题号作答。如要修改,先用橡皮擦拭干净后再重新填涂。答题卡所需要填写的内容须使用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考生除按要求填写规定的内容以外,不得在答题卡上做其它任何标记,否则按违纪处理。

(四)考试采取闭卷笔答方式。允许考生携带与考试相关的文具用品。严禁携带手机、有存储功能计算器、便携式手提电脑等考试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

(五)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考试开始后,要独立答卷,严禁交头接耳、交换试卷、偷看他人试题答案等,不得自行向其他考生借用文具和资料。要保持考场安静,禁止在考场内吸烟。

(六)考场工作人员要严格管理。考生进入考场后,监考人员要认真核对身份证、准考证,对已经带入考场的违禁物品统一存放在指定位置妥善保管。对违纪违规的,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处理。

(七)考生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对于试卷分发错误,试卷字迹模糊、有褶皱和污点等问题,可以举手询问。

(八)考生在考试中途一般不得离开考场,如确需中途暂离考场的,须举手示意经监考人员同意并由指定人员陪同。提前交卷者,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

(九)考试结束前30分钟,监考人员提醒考生时间。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立即停止作答,将答题卡和草稿纸反扣在桌面上。严禁考生将试题卷、答题卡和草稿纸带出考场。监考人员要收齐试题卷、答题卡和草稿纸,确认无误封装后方可离开考场。

(十)除佩带考区主任、主考、巡视、监考等有关工作标志的人员外,与考试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考场。

    


附件下载:P020180606345014056253.doc
附件下载:P020180606345015141298.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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